INDUSTRY DYNAMICS
编者按:膳食指南是健康教育和公共政策的基础性文件,是国家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一个重要技术支撑。2022年4月26日上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发布会在京举行。【平衡膳食八准则——核心推荐】准则一 食物多样,合理搭配核心推荐:● 坚持谷类为主的平衡膳食模式。● 每天的膳食应包括谷薯类、蔬菜水果、畜禽鱼蛋奶和豆类食物。● 平均每天摄入12种以上食物,每周25种以上,合理搭配。● 每天摄入谷类食物200~300g,其中包含全谷物和杂豆类50~150g;薯类50~100g。准则二 吃动平衡,健康体重核心推荐:● 各年龄段人群都应天天进行身体活动,保持健康体重。● 食不过量,保持能量平衡。● 坚持日常身体活动,每周至少进行5天中等强度身体活动,累计150分钟以上;主动身体活动最好每天6 000步。● 鼓励适当进行高强度有氧运动,加强抗阻运动,每周2~3天。● 减少久坐时间,每小时起来动一动。准则三 多吃蔬果、奶类、全谷、大豆核心推荐:● 蔬菜水果、全谷物和奶制品是平衡膳食的重要组成部分。● 餐餐有蔬菜,保证每天摄入不少于300g的新鲜蔬菜,深色蔬菜应占1/2。● 天天吃水果,保证每天摄入200~350g的新鲜水果,果汁不能代替鲜果。● 吃各种各样的奶制品,摄入量相当于每天300ml以上液态奶。● 经常吃全谷物、大豆制品,适量吃坚果。准则四 适量吃鱼、禽、蛋、瘦肉核心推荐:● 鱼、禽、蛋类和瘦肉摄入要适量,平均每天120~200g。● 每周最好吃鱼2次或300~500g,蛋类300~350g,畜禽肉300~500g。● 少吃深加工肉制品。● 鸡蛋营养丰富,吃鸡蛋不弃蛋黄。● 优先选择鱼,少吃肥肉、烟熏和腌制肉制品。准则五 少盐少油,控糖限酒核心推荐:● 培养清淡饮食习惯,少吃高盐和油炸食品。成年人每天摄入食盐不超过5g,烹调油25~30g。● 控制添加糖的摄入量,每天不超过50g,最好控制在25g以下。● 反式脂肪酸每天摄入量不超过2g。● 不喝或少喝含糖饮料。● 儿童新会员注册送68体验金 、孕妇、乳母以及慢性病患者不应饮酒。成年人如饮酒,一天饮用的酒精量不超过15g。准则六 规律进餐,足量饮水核心推荐:● 合理安排一日三餐,定时定量,不漏餐,每天吃早餐。● 规律进餐、饮食适度,不暴饮暴食、不偏食挑食、不过度节食。● 足量饮水,少量多次。在温和气候条件下,低身体活动水平成年男性每天喝水1 700ml,成年女性每天喝水1 500ml。● 推荐喝白水或茶水,少喝或不喝含糖饮料,不用饮料代替白水。准则七 会烹会选,会看标签核心推荐:● 在生命的各个阶段都应做好健康膳食规划。● 认识食物,选择新鲜的、营养素密度高的食物。● 学会阅读食品标签,合理选择预包装食品。● 学习烹饪、传承传统饮食,享受食物天然美味。● 在外就餐,不忘适量与平衡。准则八 公筷分餐,杜绝浪费核心推荐:● 选择新鲜卫生的食物,不食用野生动物。● 食物制备生熟分开,熟食二次加热要热透。● 讲究卫生,从分餐公筷做起。● 珍惜食物,按需备餐,提倡分餐不浪费。● 做可持续食物系统发展的践行者。
一、新食品原料(一)莱茵衣藻莱茵衣藻(Chlamydomonasreinhardtii)属于衣藻科、衣藻属。经藻种培养、发酵罐异养扩大培养、干燥等工艺制成。主要营养成分包括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氨基酸、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其中蛋白质≥30.0%、粗多糖≥10.0%。莱茵衣藻在美国被列为“一般认为安全”物质,可作为膳食蛋白质来源;在新加坡被批准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在我国香港允许其进入市场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莱茵衣藻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莱茵衣藻在婴幼儿食品中的使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藻类及其制品的规定执行。(二)长双歧杆菌长亚种BB536长双歧杆菌长亚种(原名称为“长双歧杆菌”)已被列入我国《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也已列入欧洲食品安全局资格认定(QPS)名单的推荐生物制剂列表以及国际乳品联合会公报(Bulletin of the IDF 455/2012)的“在发酵食品中有技术必要性的微生物品种目录”。长双歧杆菌长亚种BB536(Bifidobacteriumlongumsubsp. longumBB536)从健康婴儿肠道中分离得到,该菌株已在美国、日本被批准用于婴幼儿食品。国内外开展的多项婴幼儿临床研究证明,该菌株具有较好的食用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长双歧杆菌长亚种BB536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该菌株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三)甘蔗多酚甘蔗多酚是以甘蔗为原料,经压榨、过滤、提取,且除去多余糖分和盐分后得到甘蔗糖蜜,再以水、乙醇为提取溶剂,经过滤、真空浓缩、离子交换和喷雾干燥等工艺制成的粉体物质;或经过滤、真空蒸馏等工艺制成的液体物质。主要特征成分为总多酚。美国已将其列为“一般认为安全”物质”,欧盟允许其作为食品原料使用,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将其按照普通食品管理,我国台湾地区已将其作为食品原料使用。本产品推荐食用量为:总多酚含量为200g/kg的粉体推荐食用量为≤1克/天,总多酚含量为14.8g/kg的液体推荐食用量为≤10克/天,超过该含量的按照实际含量折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甘蔗多酚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甘蔗多酚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一)喹啉黄铝色淀1.背景资料。喹啉黄铝色淀申请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本次申请用于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仅限糖果包衣)(食品类别05.03)。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允许其作为着色剂用于食品装饰、包衣。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着色剂用于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仅限糖果包衣)(食品类别05.03),增强产品色泽。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二)β-果糖基转移酶1.背景资料。Aspergillusfijiensis来源的β-果糖基转移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将蔗糖转化为低聚果糖。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三)β-葡聚糖酶1.背景资料。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subtilis)来源的β-葡聚糖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法国食品安全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β-葡聚糖的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四)蛋白酶1.背景资料。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subtilis)来源的蛋白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蛋白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五)海藻糖酶1.背景资料。李氏木霉(Trichodermareesei)来源的海藻糖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法国食品安全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海藻糖的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六)磷脂酶A11.背景资料。黑曲霉(Aspergillusniger)来源的磷脂酶A1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法国食品安全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磷脂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七)葡糖氧化酶1.背景资料。黑曲霉(Aspergillusniger)来源的葡糖氧化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法国食品安全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葡萄糖的氧化。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八)乳糖酶1.背景资料。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subtilis)来源的乳糖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法国食品安全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乳糖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九)植酸酶1.背景资料。黑曲霉(Aspergillusniger)来源的植酸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法国食品安全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植酸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十)五水硫化钠1.背景资料。五水硫化钠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新品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加工助剂用于食品。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于制盐工艺,起到脱酸、脱色和沉降重金属的作用,提高食用盐品质。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十一)谷氨酰胺转氨酶1.背景资料。谷氨酰胺转氨酶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允许用于豆类制品,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风味发酵乳(食品类别01.02.02)和非熟化干酪(食品类别01.06.01)。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稳定剂和凝固剂用于酸奶、天然奶酪和加工奶酪。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稳定剂和凝固剂用于风味发酵乳(食品类别01.02.02)和非熟化干酪(食品类别01.06.01),增强乳制品凝胶强度,提高乳蛋白热稳定性。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十二)氯化镁1.背景资料。氯化镁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允许用于豆类制品,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方便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7)、冷冻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8)和复合调味料(食品类别12.10)。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面条、调味品等食品类别。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需要限定。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增味剂用于方便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7)、冷冻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8)和复合调味料(食品类别12.10),与氯化钠一起使用,可补充或增强咸味,起到减盐增味的作用。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氯化镁》(GB25584)。(十三)三氯蔗糖1.背景资料。三氯蔗糖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允许用于糖果、焙烤食品、酱及酱制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再制干酪(食品类别01.06.04)。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等允许其作为甜味剂用于干酪制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0-15mg/kgbw。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甜味剂用于再制干酪(食品类别01.06.04),改善产品口感。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25531)。(十四)叶黄素1.背景资料。叶黄素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允许用于冷冻饮品、糖果、饮料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调制乳(食品类别01.01.03)和风味发酵乳(食品类别01.02.02)。日本厚生劳动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着色剂用于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需要限定。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着色剂用于调制乳(食品类别01.01.03)和风味发酵乳(食品类别01.02.02),改善产品色相。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叶黄素》(GB26405)。(十五)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1.背景资料。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允许用于焙烤食品(食品类别07.0),最大使用量为0.3g/kg。本次申请在饼干(食品类别07.03)中扩大用量至0.6g/kg。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甜味剂用于饼干及焙烤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0-15mg/kgbw。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甜味剂用于饼干(食品类别07.03),改善产品口感。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GB25540)。(十六)聚丙烯酰胺1.背景资料。聚丙烯酰胺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允许用于饮料(水处理)的加工工艺、制糖工艺和发酵工艺等。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制盐工艺。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于制盐工艺,快速沉淀卤水中的悬浮颗粒,加快溶液澄清,保证产品质量。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酰胺》(GB31629)。(十七)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1.背景资料。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允许用于豆制品、啤酒、焙烤食品、薯片等加工工艺等。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酵母加工制品生产加工工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于食品。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于酵母加工制品生产加工工艺,消除酵母加工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泡。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GB30612)。(十八)肌醇(环己六醇)1.背景资料。肌醇(原料为植酸钾)申请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肌醇(原料为植酸钙镁)作为营养强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允许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果蔬汁(肉)饮料、风味饮料食品类别。本次申请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食品类别01.03.02)、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食品类别14.02.03)、风味饮料(食品类别14.04.02.02)和特殊膳食用品(食品类别13.0)。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用于婴儿配方奶粉、特殊膳食用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食品类别。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食品类别01.03.02)、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食品类别14.02.03)、风味饮料(食品类别14.04.02.02)和特殊膳食用品(食品类别13.0),强化食品中肌醇的含量。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三、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一)磷酸锆(2:1)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白色粉末,不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日本厚生劳动省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乳酸(PLA)塑料材料及制品和涂料及涂层。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添加剂可以改善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拉伸性能、抗冲击性能和弯曲性能,可提高涂层的耐磨性。(二)C10-C22脂肪酸聚甘油酯1.背景资料。该物质在常温下为浅黄色至棕色的油状液体或固体。欧盟委员会和日本厚生劳动省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用作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的防雾剂,防雾效果佳、透光率高。(三)2-甲基-2-丙烯酸-1,2-亚乙基酯与2-甲基-2-丙烯酸甲酯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白色固体粉末。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和瑞士联邦政府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聚乙烯(PE)和聚丙烯(PP)塑料材料及制品。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PE和PP塑料薄膜的防黏连剂,可以减小薄膜拉扯过程中的阻力,使滑动性更好。(四)己二酸与N-(2-氨基乙基)-1,3-丙二胺、氮丙啶、(氯甲基)环氧乙烷、1,2-乙二胺、N,N''-1,2-乙二基二[1,3-丙二胺]、甲酸和α-氢-ω-羟甲基聚(氧-1,2-乙二基)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液体,不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纸生产过程中的湿强剂可以提高纸张强度,并减少生产中蒸汽的消耗,降低能耗。(五)C.I.溶剂红52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红色粉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9685-2016)已批准该物质作为添加剂用于涂料及涂层、黏合剂、纸和纸板。此次申请将其使用范围扩大至食品接触用聚对苯二甲酸1,4-环己烷二甲醇酯(PCT)塑料材料及制品。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法国卫生部和荷兰卫生福利及体育部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PCT塑料材料及制品。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是一种红色着色剂,具有较好的稳定性、耐热性、耐光性和耐候性。(六)C.I.颜料黄180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黄色粉末。GB9685-2016已批准该物质作为添加剂用于PE、PP、PS等多种塑料材料及制品。本次申请将其使用范围扩大至PCT塑料材料及制品。法国卫生部和日本卫生烯烃与苯乙烯塑料协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PCT塑料材料及制品。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是一种黄色着色剂,具有较好的稳定性、耐热性、耐光性和耐候性。(七)丙烯酸乙酯与丙烯酸和苯乙烯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无色液体,易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洲委员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为涂料的主要成膜物质,容易分散于水,可用于生产水性涂料。形成涂层后,可使涂层有较好的固化性能和柔韧性能。(八)1,3-苯二甲酸与2,2-二甲基-1,3-丙二醇、1,2-乙二醇和己二酸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液体,不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洲委员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为涂料的主要成膜物质,可增加涂层的附着力。成膜后,使其具有较强的抗腐蚀性和抗酸性。(九)甲乙酮肟封端-1-异氰酸根-3-异氰酸根甲基-3,5,5-三甲基环己烷的均聚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无色透明液体,可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洲委员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为涂料的主要成膜物质,在高温下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抗酸性,可提高涂膜在高温蒸煮情况下的耐受度。(十)1,4-苯二甲酸-1,4-二甲酯与癸二酸、2,2-二甲基-1,3-丙二醇和1,2-乙二醇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琥珀色颗粒,不溶于水,可溶于氯仿、二甲苯等有机溶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洲委员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为涂料的主要成膜物质,用于金属罐的涂层中,使其具有较好的柔韧性和阻隔性。(十一)1,4-丁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与甲基丙烯酸羟乙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和苯乙烯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无色或黄色液体,容易分散在水中。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洲委员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为涂料的主要成膜物质,可在金属罐内壁形成保护涂层,提高耐腐蚀性。(十二)1,3-苯二甲酸与氮杂环十三烷-2-酮、1,4-苯二甲酸、1,12-十二烷二酸和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环己基甲烷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是透明固体,不溶于水和乙醇。欧盟委员会和日本卫生烯烃与苯乙烯塑料协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2.工艺必要性。以该物质为原料生产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具有较好的抗应力开裂性、稳定性和抗疲劳性能,以及较高的玻璃化转变温度和比热变形温度。(十三)1,3-苯二甲酸与1,3-苯二甲胺和己二酸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无色透明颗粒,不溶于水。欧盟委员会和日本厚生劳动省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2.工艺必要性。以该物质为原料生产的塑料薄膜,具有良好的氧气阻隔性能、热稳定性能和热成型性能。(十四)3-羟基-2-(羟甲基)-2-甲基丙酸与1,3-二异氰酸根合甲苯和α-氢-ω-羟基聚[氧(甲基-1,2-亚乙基)]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乳白色液体,不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盟委员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生产水性黏合剂的主要原料,用于复合包装和非直接接触食品标签的水性黏合剂时有助于发挥良好的黏结性能。(十五)2-丙烯酸与2-丙烯酸丁酯、乙酸乙烯酯和2-丙烯酸-2-乙基己酯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在常温下为白色液体,可部分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盟委员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基础树脂用于复合包装和标签中非直接接触食品的水性黏合剂,具有较高的内聚力,有助于发挥良好的黏结性能。
维生素是人体生命活动过程中必需的一类有机化合物,在免疫反应的各个阶段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维生素存在于天然食物中,人体一般不能合成,必须由食物供给,可分为脂溶性(维生素A、D、E、K)和水溶性(B族维生素、维生素C)两类。维生素A——免疫力第一道防线的“守护神”维生素A是一类含有视黄醇生物活性的化合物的总称,具有维持正常视觉、促进上皮组织增殖分化和促进儿童生长发育等功能。其参与人体免疫系统成熟的全过程,能够改善细胞膜的稳定性,维持黏膜屏障的完整性,是免疫力第一道防线的“守护神”。我国成人维生素A的推荐摄入量为男性800μgRAE/d、女性700μgRAE/d。日常生活中,我们能接触到的含维生素A最多的食物是肝脏,鸡蛋中也富含维生素A。一个健康成年人每月食用1至2次猪肝,每次1至2两左右,即可轻松满足维生素A的需要。蔬菜水果当中含有的类胡萝卜素,可以在体内转化为维生素A,尤其是深绿色和红黄色的蔬菜,如西兰花、胡萝卜、菠菜等含类胡萝卜素比较多,也可以起到补充维生素A的作用。B族维生素——“辅助”免疫系统的正常运作B族维生素是一个“大家庭”,包括维生素B1、B2、B6、B12、烟酸、泛酸、叶酸等。B族维生素是参与人体三大营养素新陈代谢的重要辅酶,是维持人体正常机能必不可少的水溶性维生素。B族维生素能介导免疫调节,辅助免疫系统的正常运作,如维生素B6参与淋巴细胞的增殖、分化、成熟和激活,调节细胞因子、趋化因子的产生;维生素B12作为细胞免疫的免疫调节剂;叶酸支持免疫应答等。维生素B1和B6在肉类、蔬菜、谷物、豆类中含量丰富。维生素B2在食物中分布较广,动物性食物中含量相对较高,特别是肝、肾、蛋类、牛奶等。维生素B12绝大部分来自肉类,如鱼类、动物内脏类、蛋类、奶类等。维生素C——增强免疫功能的“头号帮手”维生素C有促进胶原蛋白的合成、促进伤口愈合、美白肌肤等多种功效,通过支持非特异性免疫和特异性免疫反应中的各种细胞功能,有助于免疫防御。中国成年居民维生素C的推荐摄入量为100mg/d。维生素C的主要食物来源是新鲜蔬菜和水果,比如西兰花、辣椒、白菜和刺梨、猕猴桃、草莓等,每天一斤蔬菜半斤水果,足以提供每日所需维生素C,一般人群不需要额外补充。通过日常饮食补充维生素C需要注意的是,蔬菜和水果要吃新鲜的,因为放久了之后维C含量会大大减少。另外,维C受高温容易分解,对于蔬菜,能生吃的就生吃,建议不要过度烹饪。用健康油脂烹饪的菜汤中会留下很多维C,喝了既能补维C,也能补充优质脂肪。维生素D——免疫力的调节剂上世纪,研究者通过实验证明鱼肝油中治疗佝偻病的成分是维生素D。因为是第4个被命名的维生素,所以称为维生素D。维生素D又称抗佝偻病维生素,其主要作用是调节钙、磷代谢,促进肠内钙磷吸收和骨质钙化,维持血钙和血磷的平衡。当人体缺乏维生素D时会出现佝偻病、软骨病、骨质疏松症等。维生素D受体广泛存在于免疫细胞,故其能参与多种免疫细胞的增殖和分化。另外,维生素D既能增强先天性免疫应答,又能抑制获得性免疫系统,从而起到调节免疫应答的作用。中国成年居民维生素D的推荐摄入量为10 μg/d。维生素D在动物类食物中含量丰富,比如肝脏、蛋类、奶制品等,其中富含脂肪的鱼类是维生素D的良好来源。日光照射也是维生素D最主要、最天然和最经济的来源,因而维生素D被称为“阳光维生素”。维生素E——抗脂质过氧化的第一道防线维生素E能保护细胞和细胞内部结构完整,防止某些酶和细胞内部成分遭到破坏。此外,它还能增强黄体激素的分泌,促使受精作用的完成,这也是其生育酚得名的由来。维生素E(生育酚)是细胞组织中重要的脂溶性抗氧化剂,是机体对抗脂质过氧化的第一道防线,从而保护细胞膜免受自由基的破坏,对维持免疫细胞的正常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成年居民维生素E的适宜摄入量为14mg α-TE/d。富含维生素E的食物分布广泛,食用油通常是人们从膳食中摄取维生素E的主要来源。另外,在豆类、坚果和蔬菜中都含有一定量的维生素E。维生素对维持人体正常免疫功能来说必不可少,通过健康均衡的日常饮食可以提供人体所需的各种维生素,从而为身体铸造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
什么是特膳食品?特膳食品是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简称,是针对特殊人群的定向性营养食品。国家2005年10月l日正式执行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国标13432-2004)中定义为:“为满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患者的营养需要,按特殊配方专门加工的食品”。特殊人群饮食调控的科学本质是:控制常规饮食,补充特殊膳食,强化针对营养,减少代谢负担,促进身体健康。特殊膳食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某一种或某一类食品最适宜特定(特殊)人群食用,如孕产妇、婴儿、幼儿、糖尿病患者、运动员、体重明显异常(过轻或过重)的人、缺乏某些营养素的人等等。这类人群由于生理原因,需要的膳食结构与一般人群的膳食结构有明显区别。第二,特殊膳食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的营养成分有显著不同,有些营养素含量很低或很高。特膳食品与其他食品的不同特膳食品与常规食品的不同目标与成分不同;特膳食品是为特殊人群提供特殊营养的,即提供特殊的生理和营养成分(大多无法从日常的普通膳食中摄取);保健食品向人们提供的则是能调节人体机能的特定生理成分;普通食品向人们提供的是人体所需的基本营养物质。一、 食用价值不同1.营养价值:特膳食品具有丰富而特殊指向性的营养成分;普通食品不同程度地具有某些基本营养成分;保健食品不以提供营养成分为主要目的,更不能提供特殊营养。2.生理功能价值: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指向性的生理功能价值,但是功能单一;特膳食品具有丰富及特殊指向性的生理成分,功能是综合性的;普通食品不以提供生理功能价值为主要目的。3.生物利用价值:特膳食品具有高水准以及安全的生物利用价值,即代谢负担低,生物指标也很严格(指细菌、农残或重金属指标)、没有毒副作用;保健食品代谢负担相对最高;普通食品有一定程度的代谢负担、生物指标也较宽松、一般没有毒副作用。二、配方与工艺不同特膳食品在配方上多元、天然、高活性;工艺上采用超微滤技术、微生态技术以及最新的生物发酵及酶工艺技术,因而和其他所有的食品形式相比,其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和先进性。特膳食品具有更完整的食品价值,即在较高的安全性和生物利用价值的前提下,同时拥有丰富而具特殊指向性的生理功能价值。
食品“零添加”概念愈演愈烈,为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市场监管总局去年7月第二次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明确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不添加”“零添加”等类似字样。专家认为,《办法》出台在即,无论“零添加”条款是否保留实施,消费者都要正确认识添加剂的作用,“零添加”不代表更健康、更绿色,合理使用添加剂对食品色香味、产品保值更有好处。新规拟禁标“零添加”目前,我国尚无明文规定直接约束“不添加”“不使用”“未添加”式误导性标注。因此,食品“零添加”“无添加”概念愈演愈烈,各种“零添加”食品充斥市场,成为不少企业标榜健康、高价格的代名词。走访市场发现,“零添加”食品价格比普通食品要高。以调味品为例,海天推出的1.28升“0金标生抽酱油”售价为23.9元,与同品牌同规格的“金标生抽酱油”相比,要贵4元。千禾“零添加醋”1升装售价为9.9元。“0添加酱油”(180天,特级生抽)500毫升装售价达到了15.8元。在京客隆超市定福庄店内,记者还发现,普通调味品促销活动较少,反而“零添加”产品或许是因为竞争激烈,纷纷在进行打折促销,如海天原售价23.9元的1.28升装“0金标生抽酱油”,折后价为10元。部分专家认为,“零添加”等字样是对消费者的误导,将食品添加剂“妖魔化”,加剧消费者对添加剂的恐慌,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利用“零添加”迎合消费者心理,提高价格,还有不正当竞争之嫌,扰乱食品市场竞争秩序。为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食品标识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2020年就《办法》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2020年第二次征求意见时,《办法》中拟规定,对于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质,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强调不含有或者未使用。“有添加”不代表不安全“2019年《办法》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中并不存在‘零添加’条款,2020年征求到的主要意见之一就是关于‘零添加’的问题,目前并未有修改的新版本发布。”中国政法大学食品药品研究中心主任王青斌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事实上,食品中的添加剂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零添加”食品就真的安全吗?北京友谊医院营养科营养师石正莉表示,食品添加剂的获批和使用是受到严格监管的,允许在食品工业中投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都经过了严格的安全性评估和测试,而且对这些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范围和允许残留量都有非常详细的规定。相反,“零添加”食物可能存在一定隐患,比如少了防腐剂,食物更容易变质,进而带来健康风险。尤其是不能一次性吃完的食品,如果其本身的成分不足以抑制微生物的生长,添加防腐剂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必要措施。此外,有些标注“不含防腐剂”的食品是通过添加大量盐和糖来实现长期保存的,经常吃这样的食品会对健康造成一定伤害。肉制品、方便食品中一般都有防腐剂;咸肉、腊肉、板鸭、腊肠中含有抗氧化剂;美味的糕点、饼干、膨化食品中含有膨松剂……是否添加食品添加剂并非判断食品是否安全的唯一标准,某种意义上来说,“纯天然”“零添加”的食品未必就更加健康。北京工商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教授曹雁平表示,防腐剂可以抑制食品中的微生物增殖或杀死微生物,从而防止或延缓食物腐败,如果一些食品中不添加防腐剂,无法抑制微生物繁殖,很容易导致食品变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王青斌认为,要正确认识添加剂的作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需要防范,但不能排斥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从手工现场制作销售转向大规模工业生产,为了保障在生产、运输、包装过程中食品品质,增加防腐剂等添加剂是必要的手段。中国工程院院士孙宝国教授在他主编的《躲不开的食品添加剂》一书中写道,我国制作豆腐已经有3000多年的历史,而卤水豆腐里的卤水就是最典型的食品添加剂。曹雁平介绍说,食品中可能可以做到“零添加”,但是制造的过程中不使用食品添加剂是不可能的。比如,如果牛奶的热杀菌措施完备,而且最后包装密闭效果非常好,可以不添加防腐剂,可是在灌装的过程中,实际上是要经过食品添加剂对包材表面进行杀菌的。虽然没有把食品添加剂直接加到食品中去,但是食品添加剂里有一类叫作加工助剂,用来处理包材。据统计,我国目前有2000多种食品添加剂,按照不同功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它们分为23个类别,其中包含常见的香料、防腐剂、膨松剂、着色剂、抗氧化剂、水分保持剂等。在专家看来,导致很多消费者认为食品添加剂有害,更多的是来自非法添加物的误导。中国农业大学教授白军飞表示,要正确区分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比如之前“三聚氰胺”“孔雀石绿”“苏丹红”“吊白块”“工业明胶”和“硼砂”,这些引发过食品安全事件的非法添加物,并非食品添加剂。
随着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在2021年9月26日发布,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功能声称或将迎来新变化。GB 28050中适用范围规定: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那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又是如何影响到特殊膳食用食品呢?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标签(包括营养标签)需符合GB 13432的要求。依据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5.3.1规定:符合含量声称要求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可对能量和(或)营养成分进行功能声称。功能声称的用语应选择使用 GB 28050 中规定的功能声称标准用语。本次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对附录D能量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进行了部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删除缺乏充足证据的用语;对部分营养成份的功能声称用语进行增加及补充。
新会员注册送68体验金 产业发展至今,已经从线上“虚拟经济”进入产业新会员注册送68体验金 时代,“新会员注册送68体验金 +”也上升为国家战略并写进了总理的工作报告,众多的产业开始被新会员注册送68体验金 改造和升级。保健品行业也不例外,在营销环节、组织架构和客户关系维护三大方面面临严峻的挑战。中国保健品行业的健康管理门槛很高,需要新会员注册送68体验金 与资金支撑,比如汤臣倍健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方案提供商。需要家庭移动医疗,新会员注册送68体验金 设备,最后是个性化调理方案。现在很多人提健康管理,各种健康屋盛行,若没有技术与设备,服务与人员支持,无法复制,更谈不上发展下去,最后还是一个卖保健品的。新会员注册送68体验金 思维以后,现在所有的项目的商业模式都要提新零售三字,虽然不知道新零售啥意思,微商+三级之内分销,网红直播都叫新零售了,虽然还是分销,还是共享分享,还是把产品卖给了自己,但新零售就是新希望。对于保健市场来说已经到了一地狼藉,也不怕再乱点,哪怕新零售+线下服务中心就是一个店也可以尝试,只要不做成传销与资金盘就是好的。中国保健品行业这种渠道需要产业链完善,市场教育相对成熟,文化支撑有内涵,精准扶贫有政策。比如富硒产业,亚麻产业,燕麦产业等,衍生出来的亚麻食养馆,文化馆,博物馆,燕麦专卖店等。随着保健市场整顿,保健人群年轻化,价格透明化,保健市场逐步平价大众化,保健超市或者依托于药店的保健专柜将成为趋势化,人们根据保健知识,自由选购。传统养生食品,从采购原材料到生产都是不透明的,售卖模式以广告轰炸+门店销售、会议销售、直销为主。喜好夸大产品功效,利用消费者对亚健康的恐慌,进行虚假宣传加暴利销售。“这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采购、生产的不透明、营销的巨大成本终归会嫁接到产品上来,商家也有苦难言。新会员注册送68体验金 时代,大家都应该是透明的,应该让消费者清清楚楚看到产品的诞生,明明白白的消费。基于以上这些,构建一个健全的养生食品电商平台,可以最大程度的保全消费者的利益。”
什么才是真正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并且是经过国家批准,发给批准文号和审定标签内容的。消费者在保健食品的包装或标签上都会见到一个天蓝色的“帽子”型标志,俗称“小蓝帽”或“蓝帽子”,这就是我国保健食品特有的标志。“小蓝帽”下方有“批准文号”,如“国食健字GXXXXXXXX”,而这就相当于保健食品的“身份证号码”。 购买时,请一定认准“蓝帽子”。反之,没有“蓝帽子”标识的营养品、膳食营养补充剂等,并不是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药品保健食品本质上仍是食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国家明确要求任何保健食品都应在保健食品标签上设置警示用语区及警示用语。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印刷: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但保健食品也具有机体调节功能。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部分不法商家虚假宣传,导致公众对保健食品出现误解。保健食品经常被与市场上违法保健品混为一谈,老百姓甚至媒体对于这个界限分不清。其实,保健品是老百姓的口头语,泛指与健康有关的一切物品。例如鸿茅药酒事件,实质是药品违规夸大宣传,不少人把类似事件也归咎于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替违法行为背了“黑锅”,严重影响了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在我国受《食品安全法》严格管控。在被你选购之前,它被要求……以增强免疫力功能的保健食品为例:动物实验要开展不同类型免疫功能评价,包括动物胸腺/体重比值、细胞免疫功能测定、体液免疫功能测定、单核-巨噬细胞功能测定、NK细胞活性测定。人体试验项目,包括细胞免疫功能测定、体液免疫功能测定、非特异性免疫功能测定(吞噬与杀菌试验)、NK细胞活性测定4种类型的试验。新冠疫情与保健食品新冠肺炎仍在全球流行,没有人能够独善其身,除隔离防控和医药治疗,机体自身的免疫力也是抵抗疾病的有力武器。许多消费者希望通过各种膳食补充剂和营养食品寻求更多保护。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十条建议:“新冠肺炎流行期间,适量补充复方维生素、矿物质及深海鱼油等保健食品”。种种事例也表明,适量服用增强免疫力的保健食品是有益的。对保健食品行业而言,疫情带来的是“危中有机”。机遇表现在消费者健康意识增强,尤其是对保健食品的信任度上升、需求量明显增加,在“抗疫”期间保健食品行业也出现了逆势增长。目前,行业尚在高速成长期,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保健食品市场。但是,保健食品行业仍然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因此,全面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提升保健食品安全水平显得更为重要。综上,我们可以正确认识到保健食品带来的好处,对于希望通过保健食品增强免疫力的消费者,也要注意理性选购,购买时认准“蓝帽子”,认准正规商店、超市、网站。
为了实施2021年1月22日公布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已经2021年6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0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规定改变重点如下:1. 明确了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条件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三)属于本部门管辖;“(四)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 2. 规定了可以不予立案的情形 第二十条规定:“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四)依法可以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形。“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填写不予立案审批表。” 3. 扩大了协助调查函的使用范围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确需有关机关或者其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助调查取证的,应当出具协助调查函。”其使用范围由原来仅限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扩大到了有关机关。4. 审核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 新规定第五十条,将审核分为法制审核和案件审核。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这类案件包括:“(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在听证程序结束后进行法制审核);(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同时说明,县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对法制审核的范围作出具体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了除上述规定以外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应当进行案件审核。 5. 延长了陈述、申辩权的行使期限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将当事人行使陈述、申辩权,要求听证权由之前的三个工作日延长至五个工作日。 6. 重新定义了“不予行政处罚” 不予行政处罚不再以当事人违法事实为前提,对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将“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修改为“不予行政处罚”,使之与《行政处罚法》表述相一致。第五十七条规定了对拟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要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反推,对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则不需要制发告知书。第六十一条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7. 重新划定了集体讨论的范围 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对本规定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案件,拟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这类案件也正是前面所提到的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案件。包括:“(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其余案件不再需要集体讨论。 8. 新增两项情形不计入案件办理期限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案件处理过程中,中止、听证、公告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新增加了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的时间不计入案件办理期限的规定。 9. 新增突发事件应急要求 第六十五条规定:“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10. 当场处罚的罚款限额放宽了 第六十六条规定了对自然人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较之前暂行规定的“对自然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限额有了大幅度放宽,但法律另有规定的,要从其规定。与此同时,当场收缴罚款的限额也作了相应调整。 11. 电子送达方式涵盖了全部执法文书 第八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并签订送达地址确认书,可以采用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执法文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拍照、截屏、录音、录像等方式予以记录,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信息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取消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除外”的表述,将全部执法文书纳入了电子送达的范围。信息来源《质量与认证》
作为大新会员注册送68体验金 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健品、膳食补充剂、营养健康食品市场正迎来新一轮增长。最近发布的《2021—2026年中国保健品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提出,中国处在人均GDP向10000—12000美元跃迁的过程中,保健品在中国正逐步从高端消费品、礼品转变为膳食营养补充的必选品,预计整个行业也将随之规模加速攀升。报告指出,预计未来五年行业增速将至少保持在4%左右,2026年行业市场规模约5178亿元。业内专家表示,未来十年,我国保健食品的渗透率将沿着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老龄人群向中青年人群、滋补功能保健向膳食营养补充的方向逐级演进,保健食品行业将进入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电商平台销售迅猛发展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保健品行业的市场规模达到3965亿元,增速下降至3.1%,主要是受到2019年行业严监管的影响,以及“权健事件”影响消费者的保健品消费意愿。2020年,由于行业严监管和新冠疫情的影响,前瞻产业研究院预计增速约为3.2%,保守估计2020年保健品行业的市场规模为4092亿元。市场飞速发展的同时,保健食品销售渠道也在不断变化。2016年,我国保健食品线上销售份额首次超过药店渠道份额,成为仅次于直销的第二大保健食品销售渠道,且近5年的复合增速高达31.2%。受疫情影响,电商模式在保健食品众多销售渠道中“脱颖而出”。近年来,我国保健食品销售渠道中,直销渠道占比最大,约占总销售额的44%;线上、药店、大众商超渠道占比分别为30%、22%、3%左右。从增速来看,以抖音、小红书等为代表的线上销售渠道增速最快,而且保持较高的增长趋势。据阿里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保健食品线上渠道销售额剧增。2019年,阿里渠道线上保健食品销售额214.1亿元;2020年,阿里渠道保健食品销售额333.96亿元,同比增长55.95%。4月8—10日,天猫启动首届“天猫健康节”。数据显示,仅4月8日一天,健康类消费大涨60%,保健食品、传统滋补营养品涨幅分别为78%、54%。截至4月10日活动结束,有接近300万人在天猫健康节购买了滋补保健相关的产品与服务。“正品好价,健康无价”映射了当下的健康消费需求,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把钱花在健康上”,且已经跨越了年龄层。“别看我们年轻,但小病缠身很普遍了。”95后小张说起年轻人的亚健康问题,忍不住自嘲。天猫健康数据显示,95后活跃用户增长30%,年轻群体除了钟爱美瞳、酵素、医用面膜等颜值产品外,枸杞原浆、胶原蛋白软糖、黑芝麻丸等养生新品也经常出现在他们购物车里。值得关注的是,50岁以上的中老年活跃用户也增长了10%,他们最爱购买的健康类商品是减肥产品、钙片和艾灸。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保健养生,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选择通过电商平台解决自己的家庭常用药需求。业内专家分析,保健食品线上渠道销售增长主要从以下两方面体现: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将原本属于商超、药店模式的消费者逐渐推到线上;另一方面,健康观念提升、以及居家,使人们拥有了更多浏览手机的时间,这些因素都给电商模式带来了更多的客流量。报告指出,从消费端来看,我国保健食品市场增长空间大,我国居民医疗保健消费性支出已经从2009年的586元增长至2019年的1902元。不过,我国与发达国家人均保健品消费支出水平仍有较大差距,2019年我国保健品人均消费量为29美元,仅为美国的1/8左右。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中高收入人群还在不断增长,未来保健食品的消费能力还有进一步增长空间,整体发展潜力巨大。呈现年轻化零食化发展趋势随着90后、95后开始注重养生,保健食品消费群体正逐步转向年轻消费者。CBNData发布的《2020年度中国年轻人线上保健品消费方式洞察》报告指出,90后正在成为购买保健品的新生力量。数据显示,2013年到2020年,中国中青年保健品市场规模在持续增长,增速多维持在10%以上。2020年,中国中青年保健品市场规模达到700.9亿元,同比增长12.4%,预计到2021年市场规模将增至758亿元。《2020新健康消费趋势报告》指出,在“新健康”理念的引领下,更显著的变化在于,被动式的医疗保健需求开始转变为主动追求健康生活。赛博朋克养生、靶向养生、马后炮养生、中式养生等一系列“花式养生”代表着当下更多元的健康消费走向。酵素果冻、胶原蛋白软糖、烟酰胺小白饮、口服玻尿酸夹心软糖等保健食品,以及人参蜜片、养生黑芝麻丸、即食花胶、枸杞原浆、鲜炖燕窝等滋补品的热销,也显示出当下“花式养生”的消费群体对产品形态不再刻板。天猫医药馆负责人沈涤凡透露:“养生人群对产品的需求有了很明显的变化,新的技术、新的产品正在被品牌商家成熟运用。以枸杞原浆为例,目前在天猫平台上的销量已经占到了枸杞类目的三分之一。”对于“啤酒加枸杞,可乐放党参”的年轻人来说,最为钟爱的保健食品就是各种方便即食的零食。“工作时间很紧张,传统保健食品价格贵不说,弄起来也很费劲,即食的最好。”在传媒公司工作的小朱说,“因为疫情影响,大家越来越关注健康,提升个人身体素质、增强免疫力将是今后生活主旋律,零食也从以前的堵嘴、好吃等需求快速提升到健康化和功能化的需求上。”相比于传统需要蒸、煮、炖、熬才能食用的养生食材,年轻人更青睐“开袋即食”和口感好的滋补营养品。市面上越来越多的保健养生食品正在涌现,如胶原蛋白软糖、益生菌固体饮料等,当前保健食品正在朝向零食化、轻量化的方向发展。《报告》显示,富含膳食纤维、葡萄籽提取物和胶原蛋白等养生类保健食品,越来越受到年轻消费者的青睐。例如,现在年轻人补充维生素C,不是买一瓶药片,而是买橙子味的“多维软糖”——以吃软糖吃果冻的形式,完成了“膳食补充”。85后、90后、95后对“零食形态”保健品的接受度,正在突飞猛进式增长。